麻城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征集中小学“校园餐”问题线索的公告-中共麻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麻城市监察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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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城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征集中小学“校园餐”问题线索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年07月11日  来源:麻城市纪委监委  作者: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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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,鼓励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,严肃查处“校园餐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,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饮食安全,麻城市纪委监委实行有奖举报,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“校园餐”问题举报线索,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


一、举报对象

中小学学校食堂、承包经营企业、校外供餐单位、食材供应商等“校园餐”生产经营管理单位或个人。


二、举报范围

1.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缺失,出现采购食材质量低劣,使用过期、变质食材,卫生环境差,食品安全风险高等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。

2.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不规范,存在虚报冒领、违规挪用、克扣截留、贪污侵占膳食营养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;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者教职工奖金福利、津贴补贴、招待费等违纪违法行为

3.在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、食材招标采购和校外集中供餐管理中以权谋私、暗箱操作、收受回扣、吃拿卡要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。


三、举报方式

1.举报电话:12388、0713-2951516

2.举报网址:http://www.mclz.gov.cn

3.来信地址:麻城市纪委监委信访室(举报邮寄免费)

4.来访地址:麻城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(孝感乡大道36号)


四、举报要求

1.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、事件发生时间、地点、具体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明确具体的线索信息,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(照片、视频、票据等),以便调查核实。

2.举报内容应真实可靠,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。

3.举报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线索和发放奖励。


五、奖励标准

同一问题线索被多人举报的,按首次举报时间确定唯一奖励者。对实名举报“校园餐”问题线索,经查证属实,给予被反映人纪律轻处分的,给予不少于1000元奖励;给予被反映人纪律重处分的,给予不少于3000元奖励;给予被反映人纪律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的,给予不少于5000元奖励。

麻城市纪委监委将依纪依法处理举报线索,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。


中共麻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
麻城市监察委员会

2025年6月30日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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